當初要準備結婚時,也是找資料忙得焦頭爛額
謝謝許多前輩們網路上分享的經驗,受益良多
因此小女子也想分享在香港結婚的過程
希望也可以幫到日後有需要的人
外籍人士和台灣人要結婚需要準備什麼嗎?
工作阿姨們面面相覷也是一頭霧水,查了一下就說
哦~英國人的話需要申請單身證明,才可以來登記
那要怎麼申請?
他們也不知道,只說我可以問問看英國在台辦事處
所以我就請我老公寄email給英國在台辦事處
對方人很好,也超有效率的回覆了
但是要申請單身證明,我老公還要飛回英國一趟
還要在出生地申請...排隊14工作天才能輪到...申請還要等公開聲明15天?
.......還要去一趟倫敦蓋章...還要排隊等好幾天....等等等!我差點直接打消結婚的念頭哩😵
(截圖英國在台辦事處的回覆,給各位參考)
所以後來我上網查了其他人的經驗,發現可以在香港或日本結婚
我們選了去香港~(我看大部分人都是去香港)
英國人不需要申請單身證明,而且結婚證書是中英版
(2020年更新:現在去香港結婚,還是要申請單身證明,不然回台登記會有障礙,詳情請見底下網友的留言哦!)
我上了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查詢結婚的資訊
申請過程有任何問題我都隨時寄email問他們(enquiry@immd.gov.hk)
他們回覆很迅速~很有效率
所以我的情況是,在香港以外地方遞交結婚通知書。
我一開始還先線上預約,搞錯了~
結果我不需要線上申請,只需要把申請文件寄到香港即可。
我下載了所需的文件、列印出來、填表,
然後就和我老公一起去了高雄地方法院公證。
在高雄地方法院的官網找到他們有公證的服務。
雖然香港婚姻登記處說,如果雙方所在地不同,
亦即我們兩個現在沒辦法同時去做公證,
只需要發出通知的那一方去公證即可。
我們兩個當天一起去,可是還是只有我一個人進去公證而已。
過程蠻快的,那邊也都有列印服務。
要先付費,公證費750元台幣。
公證人員看我親筆簽名在結婚通知書上(這就是公證😂)
然後就蓋鋼印~完成!
所以你的結婚通知書上就會有這樣的印章⇩⇩⇩
還要準備匯票港幣305元寄給婚姻登記處,不能寄現金。
一開始先去土地銀行,不過他們說他們沒有這個服務,
又去了匯豐銀行,不過人好多,後來去了臺灣銀行,
人也是很多,等了一小下。總之後來終於辦好啦!
一定要寫好香港婚姻登記處的英文地址和名字
給銀行台幣現金,他們就給你一張等值的兌換匯票囉
下面這張是要寄到香港的⇩⇩⇩
把所有的文件準備齊全,就可以寄出了!
我們自己選了三個預定的結婚日期,以免萬一他們的預約人數全滿
要提早三個月前就寄出申請
(也不用提早到6個月或一年寄,因為他們最多就是只能預約三個月後的日期)
如果你剛好很趕,只剩兩個月寄,就只能看看有沒有剩名額囉~
還有要留一些工作天給他們辦事,最好能留一些變動的緩衝時間。
很幸運地預約到我們的首選日期!
我2/10寄出申請文件,等了整整一個月到3/17才收到確認信
好緊張會寄不成功、文件不齊全、或哪裡出狀況。
然後我們的兩個email同時收到確認信~
(記得要把這封email印出來,帶去香港報到)
確認預約好結婚的日期就可以開始後面的規劃啦~
請假的請假,請代班的請代班,買機票~訂飯店。
雖然網路上看到有些人只花三天或四天就完成這趟結婚之旅,
可是我們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決定在香港待上5天。
要在結婚前三天報到,所以我們預約星期四結婚,星期一就先去報到。
報到時工作人員給了我們305元港幣的展示收據。
還有結婚的注意事項單子(中英正反面)
第二天、第三天沒事就規劃在香港玩的行程,
星期四早上去紅棉路婚姻登記處結婚。
我們搭地鐵,然後用走的,差點因為迷路找不到地方遲到😵
而且到處問路人,都沒人知道在哪裡~~~~~啊啊啊!
我們已經先約好在香港的兩位夫妻當見證人,
香港見證人須帶他們的身分證,非香港見證人要帶護照。
當天我們兩位朋友問我們怎麼有辦法預約到紅棉路?
我說,就直接跟他們申請預約啊,
他們說有很多認識的朋友,根本搶不到紅棉路的結婚預約名額。
我驚想~真的嗎~我們則是毫無困難莫名其妙就預約到了。
也許要避開結婚的旺季會比較好。
報到完、付費後我們就去另一個空間,
婚姻登記官講解完流程,就要正式結婚誓詞了,
婚姻登記官會問是否有要交換戒指,我們沒有交換戒指的步驟。
宣誓完,正式宣布為合法夫妻後(全程都是英文)
桌上的文件夾,有兩張結婚證書,
男方、女方、見證人1、見證人2、婚姻登記官兩張都要簽
一張他們會留存,一張我們可以帶走。
(好笑的是一定要女方先簽😅,因為我本來擔心我的簽名在右邊,
我簽完我老公要簽左邊,右手會沾到墨水弄糊,
所以我把文件夾推給他要他先簽,結果登記官說一定要我先簽)
我之前看到有人在網路上打我們可以當場申請多要一份證書
但我當天問....要一個還是兩個?禮拜工作天....還要有人去拿
所以就算了~我們就只拿了一張結婚證書。
婚後我們就在外面拍了幾張照,
高興到差點忘記把證書趕快在下午1點前拿到中華旅行社蓋章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它要叫中華旅行社,
我一開始也一頭霧水,但其實就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要蓋章拿回台灣才會被認可然後登記。
在櫃檯準備要申請的時候,
小姐問我說:你先生會回去跟你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嗎?
我一開始不懂這麼問題有很重要嗎?反正我就說:會呀
然後要隔天星期五下午來拿,一定要多付速件費
(P.S. 現場有提供影印服務)
後來我當天晚上又開始回想流程,還有那些我看過的網友的文章
突然想到有人說過要在場幫老公取個中文名字。
我就想,為什麼今天那位小姐沒有問我老公的中文名字?
隔天星期五下午3點後又回去中華旅行社領件的時候
我問說,可以把我老公的中文名字打在上面嗎?
(其實我老公已經有台灣的永久居留證了,
而他的永久居留證上面就有中文名字)
小姐回說:那這樣整個送件流程要重新跑一次喔。
所以....當然是算了....
原來她說只要當事人有要和我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不必先認證中文名字
所以我還是拿到蓋好認證印章的結婚證書影本啦~
它同時把印章蓋一半在兩張紙上,長這個樣子⇩⇩⇩
呼!終於完工可以放輕鬆啦~
自此我也就成了人妻的身份了哈哈哈。
接下來就是回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囉!
再分享一件事~就是,不必回到原戶籍地址登記!
一般結婚都一定要回到自己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
但因為我們工作的關係,一直找不到時間回我的戶籍地
而且還是要在戶政事務所上班的時間~根本沒辦法啊~~
打電話一問之下才發現!原來我們已經在香港結婚了
就可以到任何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
(要在一個月內登記,不然會被罰錢,小姐是說幾百元)
所以我們就在當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了~耶!
...........小小的後續分享
然後過不到幾個月........
你就會有健保局?的訪客😂來登門
剛好我們當天不在,所以他們就在門口留了一張紙條
要我們儘速回電話,我打電話給他們的時候
電話另一頭的小姐就說,我最近和一位外籍人士結婚
那位外籍人士有懷孕嗎?
我整個驚訝:懷孕?他是男的耶
小姐:哦~不好意思,那他最近有沒有什麼腸胃不適......
有點莫名其妙的開場.....
總之原來她說電腦系統跳出一則本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的訊息
她們要關心外籍人士的身體狀況以及適不適應本土環境
如果懷孕是否需要特別注意飲食之類的
後來我就說:啊~不用擔心,我老公已經在台灣待好幾年了。
(啊,沒想到打網誌居然這麼費時😵)
這麼冗長~如果有細節沒cover到的
相信各位一定也可以在其他網站上找到需要的資料的~
希望有幫助到各位囉!💖😎😄

我今年也要跟我英籍未婚夫結婚 想請問當時您也是只有寄台灣護照影本過去嘛? 我最近在準備文件 明天就要去買匯票然後可能就儘快寄出到香港了 我沒有台胞證可是我看台灣人就是電子港簽就好 因為港簽期限是兩個月 可是我是一月底遞交 預計四月初才要登記 我文件裡面是勾選旅遊簽證 應該就是我護照寄過去就好了是嘛? 現在真的很緊張很怕初差錯壓
我好像只有寄我老公和我的護照影本(複印在同一張A4上) 對,線上申請免費港簽即可,印出A4大小。 不記得他們還有把護照寄回來....印象中沒寄護照 祝旅途順利唷!
嗨嗨嗨 我忘記我的密碼了ˊ無法登入 XD 謝謝擬的回覆 我已經寄出了 但是現在我反而開始擔心 因為當時我拿去公證時律師說他沒有辦法確定我未婚夫是不是單身 然後就在上面註記說新郎婚姻狀況不在公正範圍內 我說香港不需要單身證明 律師也說應該不會有影響 可是他就自己也沒有處理過太多這樣的CASE就他自己也不確定 我真的很怕到時候出什麼問題,.... 請問你當時公正時律師有這樣的疑慮嗎
Hi 我沒有請律師代辦耶! 不過你未婚夫應該確定自己是單身?也不曾離婚過? 擬結婚通知書寄到香港後,他們才會公告15天,我的理解是,展示期間就是看有沒有第三方提出準新郎/娘有理由不能結婚。 也只能慢慢等結果囉!祝福你^_^
哈哈哈他當然是單身啦 我是去台北法院新店辦事處公證的 那邊公證人應該就是律師? XD 總之就是因為只有我一個人去 然後也只有我的戶籍謄本 他說他沒有辦法確認我男友是單身 所以就在公證的章下面註記說公證人不公證新郎的婚姻狀態 我就很怕這會是個問題因為我看其他人的文章好像都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 雖然公證人跟我說應該不會影響什麼但是我還是怕怕的 不過今天我收到香港婚姻登記官的回信說 他們收到我的文件然後已經在受理 會再將日期跟地點以信件回覆給我 所以看來應該是沒有問題了!!!!!!!!!!!覺得好開心!!!!!!!!!!! 謝謝你的回覆!!!!還有野謝謝你的分享 真的幫助好大啊
恭喜你唷!祝你香港結婚旅途順利^_^
我和我英籍先生2019.1.31剛在香港結婚登記回來,本來很高興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但是發生了問題,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的結混證書上多了個標註,因為香港結婚不需單身證明,所以戶政單位有權檢查配偶的證件,如原屬國單身證明,結果我們卡在這個問題,先生打電話給台北英國辦事處,他們說他們英國承認香港結婚的婚姻,所以我先生已經不是單身,沒辦法給他單身證明,戶政事務所的人說他們要再詢問主管機關才能回覆我們,後續我們會再來分享,如果他們已經改變法律,那去香港結婚就沒有意義了!
哇,那真的是太不方便了.... 真是的~"~ 一個小小的註記造成簡單登記結婚的麻煩,唉
To:TEREZA 我們也是今年要去香港登記,聽你這樣說好擔心喔! 有進度可以再分享給我們~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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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打了一堆電話還跟戶政人員發飆,因為他們一早還是跟我說需要單身證明,後來我打到移民局和戶政司,他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會出現這個條例,結果他們打電話去問香港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他們說這個標註是今年才開始實施,因為我們剛好最先遇到了,戶政事務所的人幫我們想了個方法,請我先生簽一個單身證明切結書,好讓我們順利完成登記!所以你們可能要想一下了,因為你們也會遇到這個問題喔!我今天還寫信去總統信箱反應這個不合理的規定,希望有機會可以改掉啊!
他們這個新的規定連台北外交部和戶政司的人都不知道,真的很瞎,而且如果要先確認是不是單身,應該要在認證結婚證書前就確認了,哪有認證完才要人家提單身證明,外交部的人說會再給我回覆,等他們回覆完我會再來跟大家報告的!
非常感謝TEREZA更新近期的規定,也感謝替未來同樣須面對此不便的夫妻們寄信反應,您真是替大家先踏上這個崎嶇的變革道路啊>_< 還是祝您婚姻登記能順利完成。
戶政事務所的人跟我說,因為這是他們發現的第一個特例(因為連內政部和外交部都不知道已經改條例)所以這樣處理,但是以後他們還是會依照規定請民眾出示單身證明,所以如果要反應的話最好找內政部戶政司,因為規定其實不合理,要從源頭去修改條例,地方戶政也沒辦法改!希望大家一切順利啊
後來跟網友聊完發現不同戶政事務所處理方式也不太一樣,因為畢竟這是剛剛才改的法規,所以可以如果一間不行,也許可以試試看其他家!
剛剛外交部領證局的人來回覆我之前的問題,因為這是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今年1/16之後開始加註的,他們原本也不知道,他們有後續還要討論是否要取消,我順勢跟他們說,因為結婚證書已經認證,再加註這個實在太不合理,異國婚姻本來就比別人需要更多時間和精力去經營,單單加註這個會造成很多人的不便,希望他們可以取消,那個小姐人很好,他說會努力幫忙反應上去,如果大家遇到問題,其實也可以去反應,也許他們就會更改做法了!
我寫信給總統,這是內容喔,給大家參考 我寫給總統的信 總統你好 之前反應陳情案件2019003133 後來台中北區戶政事務所和外交部領證部和內政部戶政司 他們很努力的幫我們解決問題,我們婚姻登記問題順利解決,真謝謝他們! 但是因為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今年1/16號於結婚證書認證十多加註了一段關於單身證明的事務 造成了異國婚姻伴侶非常大的困擾 因為如果這屆婚證書已經認證,比如是台英聯婚,英國政府就直接承認這段婚姻,之後回台灣後在戶政登記時再要求單身證明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英國政府不可能再發給單身證明,這樣造成當事人和戶政單位的極大的困擾,希望未來法規可以取消這條加註,造福更多異國婚姻伴侶,因為我們要走結婚這條路本來就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希望總統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感謝TEREZA提供給大家的資訊哦!! 希望同樣遇到此困擾的夫妻,也可以積極反應給官方單位,這樣他們就會知道造成多少人不便而移除多餘的註記。
您好,我和英國老公2019年5月24日回台補登記也遇到跟您一樣被要求"單身證明"才給予辦法,而且請我有問題自行去電內政部詢問。 其實這真的是一個很笑話般的要求,我告知我等都在香港公證了,而英國是承認這個婚姻關係,在英國政戈木人戈認定他的公民是已婚的身份之下,他怎麼給你"單身證明"啦,這真是天大的笑話了!! 建議已在香港公證結婚並有打算近日回台補登記的人,如果遇到上述的事,可以多試試幾間不同的戶政事務所(不需要是你戶籍上的戶政事務所喔)因為目前這個新的不成文挸定真的很扯,我手上有一張是當天戶政事務所印給我說是因為這個內政部的發函,所以他們現在對在香港公證結婚回台補登記的人都要求要"單身証明,但其實那個函並沒有說這是"成文的規定"哦,它上面提到『 惟戶政事務所如認有疑義,依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6節相關規定,仍得本於職權請當事人檢附外籍配偶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我等後來真的是因為不服該戶政人員所述而去電內政部,得到的回應是目前因香港在驗證結婚證明書上加蓋了一些文字,所以若戶政人員堅持要向申請人提出要單身證明的話,可以請求該戶政事務所人員書面回覆說明對申請人雙方(本人及配偶)的婚姻關係有什麼疑問得提供單身證明的說明。 其實大家不論到香港結婚或回台補登記都是要花醠多的時間和金錢,所以目前我本人的經驗建議大家,如果真的回台補登記遇到上述事情,請耐心的多跑幾間戶政試試,因為這個期"不成文規定"是連目前內政部和戶政人員都沒有統一法令標準的喔。 以上是我上個月剛回台灣處理好的經驗,也上來和大家分享。
感謝網友chienya的分享唷^_^
您好 我們也是計畫去香港辦理結婚登記的人 目前正在準備資料中 請問 擬結婚通知書這份表格內 除了前面的2頁必須填寫外 後面的那些聲明書 是不是都不需要阿 (裡面有 離婚聲明的 / 小孩子撫養權的 ) 謝謝
您好,不曉得近期是否有網友有到香港去登記結婚+回台戶政登記呢? 想詢問看看是否大家仍然遇到要求「單身證明」的困擾,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