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許多文章討論英文名冠夫姓,以及更改護照外文名等的問題。
在此就簡單分享我申請更改護照外文名、以及冠夫姓的過程。
(中間敘述冗長,想知道簡單的答案,就直接拉到底,看最後一段即可XD)
我在國三就選了一個自己喜歡的英文名字,於是也用了這個英文名10年有了。
會選擇要更改外文名+冠夫姓,是因為我也希望我的英文名字可以在身分證件上成為正式的名字,
另外,我也喜歡成為我先生的太太的感覺,喜歡官方的被稱作Mrs.+先生的姓氏(哈哈哈)
雖說已婚婦女冠夫姓是英國的習俗,但其實我先生毫不在意,我冠不冠他的姓氏都無所謂。
次要的原因,就是中文名的英譯,在英國也少有人會知道如何稱呼吧,念起來也很奇怪,我老公也從來不叫我的中文名,只叫我的英文名。
我只覺得改了在英國通行應該會方便些。
有些人可能會爭論說,何必為了別人改自己的名字,何必因為別人不會念你的中文名字而取另一個英文名讓別人叫,為啥你老公不叫你的中文名字?等等之類無言的負面聯想。
我喜歡我父母給我的中文名,我也喜歡長大後自己選擇採用的英文名,這根本沒什麼捨棄或跟風之說好爭的。
有些人喜歡替自己取一個日文名或韓文名。名字有時候顯得很重要,因為是自我認同的一個記號。
有些人不知哪來一股氣,硬是決定不要有英文名字,一定要別人稱呼自己的中譯名。
老實說,根本沒人在意,要用原有的中文名或新取一個英文名,誰管啊。
但有些人就不知哪來一種態度,覺得取了一個英文名就似忘本或棄祖的,我也有遇過有台灣人堅持不叫我的英文名字的,對我說:我不喜歡你的英文名字,是因為你老公的關係你才取英文名字的嗎?一種不知哪來的堅持,我也很隨意地說:沒差呀,就叫我的中文名字。
我很討厭這種隱隱的指控,好像在暗示取了個英文名就是屈服於了西方的壓迫,個人失去自我而被潮流帶著走、更甚者有人會說就是崇洋媚外,我只想翻白眼。
也許有這種態度的人根本沒想那麼深入,也沒那麼敏感,純粹帶有一種莫名反對西方、又沒有自覺,講出來的話卻稍稍顯得歧視。
(不好意思,小小的離題抱怨了一下,ㄏㄏㄏㄏ,難以不添加一點個人的意見)
其實改不改都無所謂,看個人喜好吧,不改也不會造成什麼太大的困擾。
但我記得之前還在網路上看過,說一位媽媽帶著一個外國小孩,被海關刁難?(因為小孩的姓氏和媽媽不一樣)
如果媽媽的姓氏冠夫姓,自然和小孩姓氏相同,那想必也沒人會懷疑這小孩到底是不是你的啊?(也許只是道聽塗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會如此)
好啦~總之,回到正題,我決定要在出發到英國前,就把更改外文名這件事辦妥,這樣我在英國的身分證件,就會正式是英文名冠夫姓了。
我搜尋網友提供的資訊,參考Jill Roulstone的文章,首先很感謝網友寫文章分享自己的經驗並提供豐富的資訊,讓不知從何下手的人們可以參考。
所以台灣護照上的中文名字下方,會有中文名字的英譯,再下一行,可以有外文別名(Also known as)
我之前有想過把我的英文名冠夫姓增加到我的外文別名欄(Aka)上,
但同樣地,我在網路上看到其他嫁至英國的婦女們分享,如果英文名冠夫姓是在外文別名欄(Aka),那在英國辦理任何證件,是不會採用的,主要還是採用你的中文名字的英譯(也就是第一欄的英文名字)。
但我希望在英國若辦理銀行開戶、駕照、水電帳單、健保號等官方文件,都是我的英文名冠夫姓,那我就必須把中文名字的英譯移到外文別名欄(Aka),而英文名冠夫姓則移到第一欄,這樣正名就順利成章,日後辦理任何文件都方便多了。
依照網路文章的建議,我首先致電給學校,詢問教務處是否能補發英文版的畢業證書給我,我詳細解釋,我要更換護照,並要有我的英文名字加上先生的姓氏,是為了日後移居英國,申請簽證等方便用的。
學校行政人員說這不可能,因為英文版的畢業證書一定要按照學生護照上的官方英文名字,除非我可以提供已經有我的英文名冠夫姓在護照上,那學校才有辦法這樣做,這....不是根本是死胡同嗎~
另一個辦法,我回到我的出生醫院,也是解釋得很清楚,請求醫院提供我的英文版出生證明,上面註記有我的英文名字,護士小姐說,病歷表十年便銷毀,1990那個年代還都是紙本作業,護士還問我能不能提供當初的病歷號碼,還有記得是哪位接生醫師嗎?我打電話問我媽,怎麼可能記得,搞笑,我真不敢相信我還真的打電話問我媽。護士又說,就算記得接生醫師的名字,醫師可能早就退休了,沒有現任就職的醫師印章,也不能為我提供出生證明(挖哩,到底是有沒有這麼麻煩。)最後護士說,就算能提供,醫院是不可能註記我自己任意選的英文名字的。
所以醫院建議回到出生時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所以我也跑了家鄉的戶政事務所一趟。
我要到了中文版的出生證明,戶政事務所表示無法提供英文版的出生證明,要英文版的就要自己拿去外面請人翻譯,但戶政事務所的人員也同樣說,就算是翻譯,也絕不可能會有我自己另外選的英文名字在上面,一定只會是中文名字的英譯。
連連遭受打擊的情況下,我處於一個要絕望的狀態,真不知到底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要到官方的證明文件,上頭要有我的英文名字冠夫姓。
其實單純在外文別名欄(Aka)新增一個英文名字,好像是挺簡單的,但我重點就是不想要換兩次護照,多麻煩又燒錢啊~~
我不想要先申請新增一個外文別名,然後再申請一次把外文別名和中文英譯名調換位置。
總之,就在我火燒眉頭,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的情形之下,我就決定直接帶著戶籍謄本,跑一趟移民署領事局辦理更換護照。
護照申請表上就有外文姓名一欄、外文別名一欄。
我直接向櫃台人員表示,我要把原本的中文英譯名換到外文別名(Aka)
然後我的英文名字冠夫姓,要新增到外文姓名。但我的中文名字沒有要冠夫姓、不做任何更改。
我說除非台灣的護照先更名,不然英國不會認可我的英文名字冠夫姓。
櫃台小姐一臉困惑的樣子,好像沒看過有人這麼做過,我就很堅定的說,很多有外籍人士配偶的台灣人都是這樣更名的。
她問我能不能證明先生的姓氏?我就出示戶籍謄本。
然後小姐說要進去請示主管,兩分鐘後,小姐出來說主管同意了。
附上當初填的申請表給各位參考。(要記得繳交舊護照、截角會被剪下)
備註我就寫:日後移居英國申請當地居留證及其他正式文件等,將使用英文名冠外籍先生的姓氏,故申請先在台護照上更名外文姓。
申請費用1,300元,4天後,我就收到熱騰騰的新護照包裹YA~~
後來申請英國簽證,我的BRP上面就是英文名字冠夫姓YA
另外就連申請對岸台胞證,上頭也是按照新護照的英文名字冠夫姓。
申請英文版的戶籍謄本,上頭也會列出英文名字冠夫姓,後面括弧(原本的中文名字英譯)
但奇怪的是,我拿護照回學校申請英文版的歷年成績單,上頭只有原本中文名字的英譯(還說什麼會按照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勒~)
好啦,所以就是這麼簡單。
櫃台人員沒有問我能不能證明我的英文名字,只問我能不能證明先生的外籍姓氏。
整整四天的等待,我都很擔心申請會被退回,可能主管一時出錯同意了,或者又臨時要求出示其他證明文件,總之最後是順利辦妥了。
我也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希望其他有此需求的人,也可以順利辦成功唷!
下回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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